东元域,灵玉城。
城门外,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子。
她模样俏美,只是脸上带有一些不耐烦的神色。
在女子身旁,站着一位身穿锦衣的青年。
他手持折扇,模样英俊,跟女子站在一起,倒是颇有几分郎才女貌的味道。
“娇娇,你到底在等谁啊?”
青年忍不住问道,很是好奇。
“还能等谁,以前结识的一个姐妹,她说她弟弟要来灵玉城,让我多帮忙照拂着点。”
女子撇了撇嘴,颇有几分不在意。
青年笑道,“能够跟娇娇你成为姐妹,应当也是什么名门望族吧?既然人家前来,那帮忙照拂一下也无可厚非。”
“什么名门望族啊,就是我当年在五国之地历练之时认识的,当时关系的确还不错,不过一眨眼都过去这么多年了,没想到她第一次写信给我,居然是求我帮忙。”
女子秀眉皱紧,显然对此很是不悦。
青年一听,摆了摆手,“害,我还以为是什么名门望族呢,不是我说,五国之地所结识的朋友,还有什么维系的必要吗,那里鸟不拉屎,不过是穷乡僻处而已!”
“毕竟当初关系还算不错,人家都写信过来了,我若是不帮这个忙,倒显得有些薄凉。”
女子摆摆手,“到时候我随便帮他安排一个旅店住下便是。”
“娇娇,伯父可是这灵玉城的守将,身份高贵,她一定是吃准了你的身份,所以才刻意让她弟弟前来这里投奔的。”
青年名叫程岩,是灵玉城程氏商铺的少东家,有钱有势。
女子叫柳娇娇,她父亲是灵玉城的守将,柳威将军!
论起来,两人算是门当户对。
的确,程岩一直都在追求柳娇娇。
“这种人啊,本质上就跟那些穷亲戚没有什么区别,就是觉得伯父有权有势,所以想占一些便宜,给他三分颜色,他就敢开染坊,所以,你就应该干净利落一点,快刀斩乱麻!”
程岩对于这一些人情世故,似乎洞悉的非常通透。
毕竟出身名门世家,从小到大,类似的事情见过不知道多少次。
“嗯,我不会跟他有太多纠缠的。”
柳娇娇点头,旋即他话音一转,“对了,程岩,我之前听你说,在五国之地出了一位天骄,连陈凌风都被他杀了,真的么?”
“是真的,那天骄来自离火宗,就是当初苏弘毅所把持的那个宗门,他们被东剑阁击溃后,苏弘毅带着人赶去了五国之地,重建起了离火宗,没想到十年过去,离火宗内居然能够涌现出这等级别的天骄,连陈凌风都不是对手!”
说到这里,程岩眸中闪过一抹忌惮之色。
毕竟,陈凌风哪怕在东元域,都颇有些名气。
他战力恐怖,而且出尘陈家,是陈家家主陈鹤非常疼爱的小儿子。
此次前去五国之地,本意是让陈凌风历练一番,可谁能想到,最终却在擂台争夺战上被离火宗天骄所斩杀!
“真是不可思议,没想到穷乡僻壤,也能出现这种级别的天骄。”
柳娇娇露出一抹向往之色,陈凌风她知晓,在东元域很有名气,被誉为东元四少之一。
没想到,居然会栽在五国之地!
“这只能说明,哪怕是小地方,也是极有可能涌现出天骄的!”
程岩微微点头,表示认同。
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,忽然,在远处出现了一位身穿黑色劲装的少年。
那少年眉眼英俊,一袭黑衣,更显得有几分神秘。
那一张俊美的面庞,在阳光的照射下,竟是颇有几分好看!
少年正是林尘!
林尘远远就看到了柳娇娇跟陈凌风两人。
他略微思索了一下,主动走上前来,拱手道,“敢问,姐姐的名字可是柳娇娇?”
在来之前,林宁儿跟他说过,她的好朋友叫柳娇娇。
柳娇娇是灵玉城的人,听说家里有几分权势,自己此次前来,一定要拜访她。
“你就是林尘?”
柳娇娇目光上下打量了林尘一番,“不错,我是柳娇娇,宁儿在信里已经跟我说过了,你此次前来灵玉城,我会多多照拂你几分,走吧,我带你找地方去住!”
这态度,有些不咸不淡。
说不上热情,也说不上冷淡。
这个时候,程岩笑着站了出来,“林尘是吧,我叫程岩,程氏商铺就是我家开的,我家在灵玉城颇有些实力跟地位,你是娇娇的朋友,自然也就是我的朋友,只要是在城内,遇到什么麻烦,尽管向我开口,我都能帮你解决!”
这一番话,看似很和气,实际上充满了炫耀的意味。
人在一起,就怕比较。
程岩显然深谙此道,所以他故意站出来,想在柳娇娇面前装上一番!
自己可是灵玉城的大少爷,而这小子,不过只是五国之地的土包子。
两人在一起,肯定会形成鲜明的对比,相信柳娇娇心中也都有数。
“是么,多谢程兄。”
林尘点点头,随意一拱手,态度也很平静。
对方话语中炫耀的意味,他怎么能听不出来?
但,他却并没有点破。
自己此次前来,手持楚大哥的信物,其实根本不需要别人照顾。
为了不让姐姐失望,林尘才刻意前来拜访柳娇娇。
纵然对方对自己的态度很一般,林尘心中仍然没有波澜。
这其实,都无所谓。
‘呵,果然是一个土包子,没见识的乡巴佬。’
程岩看到对方居然顺着自己的话朝下说,心底也是冷笑起来。
只有没见识的人,才往往如此。
遇到什么机会,都恨不得一把抓住,不想放过。
但凡有点心思,都应该听得出来,自己前面不过只是在客套而已。
接着,柳娇娇带着林尘,走入灵玉城。
这城内,不仅巨大,而且气派,到处都是阁楼、商铺。
人来人往!
论起架势跟阵仗,五国之地压根没有城池可以相提并论。
果然,不愧是东元域,随便一座城池,都这般浩瀚!
这时,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迎面快步走来,他身穿战甲,背后跟着一队卫兵。
看到柳娇娇后,男子顿足,目光扫了林尘一眼,挑眉笑道,“娇娇,这就是你那位朋友的弟弟吧?”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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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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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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